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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山一娱乐场所未经消防检查擅自营业被行政处罚
2023-09-08 08:40:11          来源: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 编辑:朱柯源 | 作者:田媚          浏览量:3911

龙山县融媒体中心9月8日讯(通讯员  田媚)近日,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某某娱乐会所开业前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为有效打击消防违法行为,筑牢龙山县火灾防控工作,确保辖区安全形势稳定,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8月18日在民安街道团结路进行消防安全日常检查时,发现某某娱乐会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擅自营业,其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当日,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当即下发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并对其违法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9月6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议案决定,依法对该娱乐会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

该娱乐场所负责人表示,将立即整改存在的问题,按程序及时申报公众聚集场所开业前的消防安全检查,同时落实单位主体责任,加强消防安全管理,积极做好员工防火和疏散逃生培训,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责编:朱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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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山县消防救援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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